媒体刊文:用制度设计终结志愿填报中的“技术伤害权”
针对备受关注的“老师擅自修改中考志愿,700分考生只能上职高”一事,记者从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教育局招生办了解到,初步调查显示,涉事老师缺乏招生填报志愿的经验,确实指导有误,但没有直接删除考生定向志愿的行为。根据调查事实判断,涉事老师没有拿职高回扣以及让出定向指标问题。(7月12日法制日报)每年的中高考一结束,志愿填报上的戏码就开始上演了。有的是打人情牌,找熟悉的班主任等巧言令色;有的是打权力牌,甚至是行政领导亲自干预……在生源危机愈发显性的今天,生存大战或掐尖大战,在志愿填报上各显神通。
说得不客气一点,某些学校的招办,早已沦为生源抢夺中类似企业的PR部门。尽管“山东篡改同学高考志愿考生获刑六个月”等新闻警钟长鸣,奈何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考生志愿被篡改或被变相篡改的丑闻时有耳闻。
理解了以上背景,“700分考生只能上职高”事件自然叫人浮想联翩。好在调查证实“涉事老师没有拿职高回扣以及让出定向指标问题”,不过,姑且信任这个结论是清白的,仍有几个常理常情的追问绕不过去:第一,填志愿这种事情,不仅是考生及家长的头等大事,且关涉升学率和校方的面子,学校竟然犯出“宣传不力、管理不力、指导有误”的错误,这岂非是醉得不轻?第二,家长说法与调查结论仍有对不上板的地方,比如家长发帖称有录音为证、且校方承认指导老师修改了志愿,而地方调查却是“没有直接删除考生定向志愿”——究竟谁在说谎,有出警记录为凭,何妨互相对证?更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填报志愿又不是国家机密,本就是考生及家长的权利行为,竟然拒绝家长入场、话语强势且限时限点,如此做派,理据何在、居心何在?
好在张同学有个会发网贴会维权的父亲,坦率说,在更多基层毕业班学生的家里,这样的父亲恐怕也是凤毛麟角的。遇到类似问题,要么自认倒霉,要么扯皮了事。正因如此,少数利益链才有恃无恐,站在信息不对等的制高点,拿考生的前程去勾兑自己的蝇头小利。当“考上一个北大清华奖励50万元”都写入县政府工作报告的时候,指望校方等相关方的道德自觉来抵制志愿填报中的技术作恶,显然无意于痴人说梦。真正的问题是,考生的志愿,何以成了母校的蛋糕呢?
志愿填报中的潜规则,固然是“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不过,这个问题的根本并不在于高校或职校的生存焦虑,而在于拿什么样的制度设计去终结志愿填报中的“技术伤害权”。志愿填报为什么乱象纷呈?说到底,是因为校方把简单的权利问题复杂化了,弄得考生及家长“雾失楼台月迷津渡”,好像非要修炼多少级才能把志愿填好。于是,越俎代庖有之、李代桃僵有之……加上市场化的天价“填报志愿课程”推波助澜,考生及家长更是莫衷一是了。
志愿填报,就该让考生及家长亲力亲为;若遇矛盾或纠葛,“最终解释权”当归于考生自己——明确了这个底线,并严查外人“乱伸手”问题,志愿填报的“技术伤害权”才会彻底终结。建议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这个领域的“关注度”,或能按图索骥出不少真问题。
(原题为《须终结志愿填报中的“技术伤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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