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严格落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 公职人员婚丧喜庆“十严禁”
曲靖日报讯(特约记者查朝云)“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分批次、多时间、多地点或者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办理,限定一事一天一地办理,严格控制酒席桌数、宴请人数;严禁以单位名义组织宴请和用公款送礼……”这是日前马龙县委宣传部组织学习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十严禁”相关规定的内容。时下,马龙县的很多单位都在认真学习实施该规定。针对以往有少数单位未将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相关纪律规定落实到位;有的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按规定及时向组织报告,或者虽然报告,但实际操办情况与报告内容不一致;有的采取分批次、多时间、多地点的方式办理;有的违规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执行纪律和规矩不严格,回避监督等实际。该县纪检部门严明纪律规矩,采取有力措施,持续强化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相关规定的落实力度,从严监管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该县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有组织地深入学习《曲靖市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曲靖市国家公职人员非工作时间监督办法(试行)》、曲靖市“八个严禁”等纪律规定。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全县公职人员及村组干部的纪律意识,增强执行纪律和规矩的自觉性。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又强化责任担当,对下属报告的婚丧喜庆事宜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坚决遏制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行为。
该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工作做在前、做到位。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接到报备后,及时分送对应的纪检监察室、派出纪工委,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公职人员报告的婚丧喜庆事宜情况进行核实。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或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存在违反 “十严禁”纪律要求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有关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按干管权限,抓好股所级及以下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报备、核实工作,防止出现监管“真空”、脱管问题。本着便于抽查核实的原则,将丧事报备时限由之前规定的事后10日内报备修改为事前2天报备,前移了监督关口,确保了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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