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推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解决同药不同效等问题
7月7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该省食药监、卫生等相关部门向媒体介绍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专项行动有关情况。仿制药是指以原研药为参考对比,在剂量、安全性、质量、作用以及适应症上相同的一种仿制药品。长期以来中国化学药物以仿制发达国家药品为主,由于早期批准的仿制药医学、药学研究基础相对薄弱,绝大部分仿制药在质量和疗效方面与原研药差异较大,低水平重复、“同药不同效”的问题尤为普遍。
“此次评价工作就是要淘汰落后品种,真正使仿制药的质量和疗效与原研药达到一致。”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赵光国介绍,临床上优先使用这些“可替代”的仿制药,可降低患者用药负担,减少医保支出,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根据前期调研结果,目前山西需要完成一致性评价涉及的药品生产企业68家(全国1817家),占全省药企的56.7%;涉及的药品品种124个(全国289个),占全省药品品种的5.57%;涉及药品批准文号1038个(全国17740个),占全省药品批准文号的15%。
“开展一致性评价首先选择基本药物,一是因为口服固体制剂量大面广、最为常用;二是基本药物是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的品种。”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处长李庭芳坦言,一致性评价对企业是生死问题,是优胜劣汰的过程,文号多少没有意义,质量疗效与原研药一致的品种才能有市场价值。
目前,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已委托药物临床试验的协会和学会对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和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预计在9月15日前具备承接药物一致性评价的能力,其他医院也将在今年11月底前陆续开展此项工作。(原标题《山西推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解决同药不同效等问题》)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