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务用车亮明身份:统一喷涂醒目标识和监督电话
现在起,云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将“换装”上街了!所有公车将喷涂上统一字样和监督电话,“公车私用”将无所遁形啦。今年5月,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云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对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施标识化管理进一步细化,亮明公务用车姓“公”身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车辆外,省级所属车改保留车辆一律实行标识化管理,统一喷涂公务用车标识和监督电话,喷涂情况必须报备。公车的标识字体、大小、颜色都有非常明确的要求,可以说是十分醒目了!
喷涂字样统一为“公务用车”、“监督电话0871—12388”(省纪委信访举报电话)。其中“公务用车”字高16厘米、字宽16厘米,字体为方正大黑体;执法执勤用车喷涂标识字样为“执法执勤”字高9厘米、字宽9厘米,字体为方正大黑体,与上一行字间距为3厘米。 深色车辆标识喷涂颜色为白色,浅色车辆标识喷涂颜色为蓝色,喷涂于车身两侧前车门上。
《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标识喷涂工作须于2017年6月20日前到指定修理厂进行喷涂,州(市)、县(市、区)自行确定标识喷涂机构。对不按规定喷涂标识的留用车辆,及违规违纪使用公务用车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暂停拨付相应的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来源:云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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