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所有煤炭、砂石企业关停退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17年6月20日起,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所有煤炭、砂石等工矿企业关停退出,并进行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保护区内矿产资源开采和建设项目审批停止。全面依法规范旅游、农林牧、殡葬服务、交通道路等生产经营行为,严格经营范围,理清土地权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保护区内违法开采、盗采煤炭、砂石等矿产资源,违规审批、实施矿产资源开采和建设项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告。
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
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
(原标题为《关于依法关停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及相关设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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