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鸡枞 发表于 2017-7-1 09:39:23

最高法、最高检将出台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司法解释

  6月30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主题为“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依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犯”新闻发布会。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表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日前正式确立,最高检将联合最高法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进行指导。
  据了解,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下称《决定》),明确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写入这两部法律,标志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
  肖玮介绍说,从两年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情况看,这项改革充分实现了顶层设计的目标,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一方面,检察机关通过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增强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另一方面,在行政机关不纠正违法或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况下,检察机关通过提起公益诉讼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保护公益职责,弥补了行政公益诉讼的主体缺位,增强了公益保护的刚性。
  肖玮表示,7月1日正式实施的《决定》,给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带来了新的任务与重大发展机遇。最高检将在深入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积极与最高法沟通协调,共同制定检察机关提起、人民法院审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司法解释,建立调查核实等配套保障机制,努力构建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公益诉讼程序。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将积极争取行政机关对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理解与配合,与相关部门建立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工作交流平台;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指导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办理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尤其是加大对非试点地区的办案指导和监督,确保办案质量。督促各级检察机关深入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加大办案力度,办理一批有影响、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案件,并通过重点案件督办、参与办案、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等方式扩大公益诉讼制度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公益保护效果。

  (原标题: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两高”将出台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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