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鸡枞 发表于 2017-6-6 09:32:17

商铺业主不交物管费 物管是否有权断水电

    业主与物管闹纠纷
  “交费你也不管事,不作为,我不交物管费。”
  “你不交物管费我就断水电。”
  5月23日一大早,世纪涛岸小区北门商铺经营茶叶的大道帮有限公司员工发现商铺停水停电了,财务去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国中物业管理公司交水电费,希望尽早恢复供水电正常经营。可物业公司的人说:“交了水电费也不给供水电,把三年的物业费给补上,才供水电。”
  大道帮公司的人认为物管不作为,安保不到位,公司两次被盗,下雨污水淹到公司门口造成损失也不管,每次积水都渗进商铺,任何情况求助物管,物管都不管,凭啥要交物管费。就算不交物管费,也没权断水断电啊,这个商铺一天不经营就会造成极大的损失。双方僵持不下。
  5月26日,接到市民的热线电话后,记者跟随大道帮公司的工作人员小杨对此事进行了采访。小杨和记者诉苦道,自从物管断水断电后,他们的商铺连门都开不了,里面有大量的茶叶,无法给外地客户发货,也不能照管到店里的东西,造成了严重的损失,这是第二次物管给商铺断水断电了。第一次交了水电费后就正常供应了,这次断了好几天,大家非常着急。
  在小杨的带领下,记者来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一听是记者,态度十分蛮横,责骂商铺带记者骚扰物管,并声称只有商铺大道帮公司将拖欠三年的物业管理费全部缴纳才可以供水电,面对记者的采访,该物业管理公司声称领导不在,拒绝采访,4名工作人员态度极其强硬。
  “你收物业管理费,我们商铺被盗,你不管。”
  “这是警察管的事,东西丢了打110。”
  “商铺门口被污水淹,你们也不管。”
  “这不是我们的职责范围”
  “那你们管什么。”
  “卫生,清理垃圾啊。”
  “你们无权断水断电,水电不是你们管的。”
  “电费是我们物业从电力公司买来卖给你们的。”从双方对话中,矛盾的焦点非常突出。
  商铺经营者对物管怨声载道
  随后,记者走访了附近的商铺,据了解,部分商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由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大道帮公司的物业管理费由商铺直接对接物管,一家开超市的商铺物管费由商铺承租人丁女士缴纳, 丁女士今年也拖欠几个月的物管费,拖欠理由也是物管不作为。商家们反映小区内安保措施不到位,以前没有监控探头,去前年好多住户家遭盗窃,大家怨声载道,一起向物管公司抗议后,去年下半年小区内终于安装了监控,但监控对于小区四周的商铺而言基本是盲区。此外,诸如前久下暴雨,沿街商铺下水道堵塞,导致整个商铺下水道往外涌出,很多人家卫生间的水往外溢出,找物管处理,物管却说不属于他们管。
  另外,物管收水电费更让人费解,其他小区水电费都有电表、水表,这个小区的水电费是由物管代收的,从不告知业主具体的价格。记者在业主提供的一张2017年1月24日的收据上看到:4-2商铺,水费100元,然后有一个物业公司的印章,别无其他信息。有用户反映在电费收据上,从来没有看见单价和具体的用电量。
  对此,物管拒绝透露任何信息,但是从采访中看出,业主们对小区物管是怨声载道。
  不交物管费
  物管是否有权断水电?
  随后,记者采访了麒麟区住建局保障科,一位徐姓的工作人员认真回复了此事。这名工作人员介绍,29日上午该公司的租户已向他们进行了投诉。“物管公司不得以业主或租户未按时足额缴纳物管费,就强行断水断电,这是明显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水电费用只是相关公司委托物管代收,属于物管向业主提供的增值服务。针对国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他们也致电对方加以核实,物管电话中口头回复称物管和业主有合同约定,不缴物管费则停止提供水电代收等服务。随后保障科要求对方送到合同文本,截止到下午5时,物管方面未能送达。工作人员称,若端午节后催促一次,对方还不予配合工作,住建部门将向对方下达书面整改意见通知书,明确要求对方不得以业主未交物管费强行断水电。
  另外,这家物管公司属于昆明注册企业,目前没有到麒麟区住建部门备案。针对这起物管纠纷,住建部门希望双方都理性处理,明确自己权责和义务,租户也需缴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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