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公示一批拟审查项目:长江段两工程均涉及对江豚影响
5月23日,环保部对一批建设项目环评拟进行审查公示,包括:“新建河南安阳豫东北机场项目”、“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长江下游芜裕河段航道整治工程”、“长江干流江苏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广西西江干流治理工程”。注意到,其中“长江下游芜裕河段航道整治工程”和“长江干流江苏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的环评中,均涉及到对江豚的影响,包括建设项目噪音干扰、增大江豚擦伤风险以及挤压江豚活动空间等影响。
安徽芜湖航道整治或对江豚和中华鲟有影响
公示内容显示,长江下游芜裕河段航道整治工程位于安徽省芜湖市境内。工程建设标准为航道等级Ⅰ级,航道尺度10.5米×200米×1050米(水深×维护宽度×转弯半径),水深保证率98%,通航1万吨至3万吨级海船。
http://image.thepaper.cn/wap/image/5/769/640.jpg
安徽芜湖航道整治或对江豚活动空间产生影响。武家敏 图
工程整治目标为稳定洲滩格局,抑制不利变化,维持西华水道和裕溪口水道相对较好的通航条件,整治内容包括3处护岸工程长6368米,2处护底工程长1929米,以及部分航标、临时码头等辅助工程。
工程总投资4.8亿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857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78%。
环评显示,江豚在该河段主要分布于滨江公园和朱家桥港区一带,施工期施工噪声等将对江豚产生一定干扰影响;涉水施工将对鱼类栖息地和资源量产生不利影响,施工时间与中华鲟亲鲟洄游时间存在部分重叠,但影响有限。
对于江豚的保护,环评建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江豚在相关区域觅食时间。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水下噪声及江豚活动实时监测,评估施工活动及船舶对江豚的影响,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发现江豚出现在施工涉及水域,及时采取驱赶或停止施工。配备必要的救护设备,对受伤江豚等进行现场救治救护。实施生态修复。开展江豚保护相关研究,制定系统的江豚保护方案。
而对于鱼类,环评则建议采取四项保护措施:一是涉水施工避开鱼类产卵期,选择枯水季节进行施工。二是针对施工区域在施工前进行驱鱼作业,减少对鱼类的影响。三是在曹姑洲心滩和陈家洲布置2处人工鱼巢。四是开展增殖放流工作。
公众参与方面,工程建设采取网络公示、现场公示、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调查回收有效问卷107份,未收到反对意见。
长江下游崩岸应急或增大江豚擦伤风险
而长江干流江苏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所在区域——长江干流江苏段位于长江下游,工程任务是通过建设水上护坡和水下护脚工程,对崩岸进行应急治理,维护河势稳定。总投资13.6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002万元。
环评公示称,建设工程对江豚的影响则包括:“工程洲滩附近水域施工将挤压江豚活动空间,施工噪声将对保护区江豚产生一定干扰;工程实施后一定时期内,粗糙的岸线和河床将增大江豚的擦伤风险。”
对此影响,环评提出的保护措施为优化施工时间和工艺。
具体为:优化施工时序,禁止夹江入口上游大胜关段和出口下游下关段同时施工。加强对工程河段的巡查和临时性救护。加强保护区所在江段及附近水域水生生物监测。开展增殖放流,扩大江豚的饵料生物密度及渔业资源补偿。
在公众参与方面,该工程采取网站公示和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发放并回收个人调查问卷321份,单位问卷43份,未收到反对意见。
目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上述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正在环保部官网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5月23日-2017年5月27日(5个工作日)。环保部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