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管好用好民政资金
曲靖日报讯 面对大量的民政资金流量,陆良县从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着手,认真落实行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财务工作纪律,不断健全各项监管制度,真正做到让资金安全、惠民、便民。当前陆良县城市低保共保障11062人,农村低保共保障30162人,特困人员供养对象2104人,年发放资金1亿元以上。该县把管好用好民生资金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和资金划拨四级审核审批制,落实资金支出的业务初审、复审、财务复核把关制度,规范资金支付流程,所有民政专项资金实行“内部把关、财政审批拨付、银行代发”的严格流程,实行“零现金”划拨,做到钱从银行走,数据网上流,正常办程序,业务设开关,从源头上杜绝内部违规操作的发生。
该县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经办人员及近亲属备案制度,公开投诉咨询电话、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运用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定期专项检查、走访服务对象、电话抽查等方式,对救灾救济、低保、优抚安置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和监督检查,纪委、财政、审计部门对民生资金进行定期审计监管,及时纠正制止违规现象的发生。有效预防了“虚报”、“冒领”、“挪用”民生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保障民生资金及时、准确拨付到位,整个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运行。建立了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和孤儿供养为基础,临时救助和大病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民生资金“利民”的属性。健全社会救助联席工作制度,各相关部门履行部门职能,实施“信息共享、职能共享”的无缝对接,在给予救助资金帮扶的同时为有条件的困难群体提供劳务输出、发展产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信息,促进受助者在脱离困难后实现自我发展壮大,实现了“输血”加“造血”的良好帮扶局面,防止困难群体反复致贫、返贫。
俞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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