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鸡枞 发表于 2017-5-17 17:11:23

国家卫计委介绍贫困人口医保"大病兜底":有省份实报93%

  央视网消息:5月1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5月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健康扶贫地方典型经验。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副司长刘魁介绍,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回应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因病致贫返贫是一个亟待高度重视、协同解决的难题”时,指出,因病返贫、因病致贫是扶贫硬骨头的主攻方向,这个事情是一个长期化的、不随着2020年我们宣布消灭绝对贫困以后就会消失的。
  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机制,是健康扶贫的重点任务之一。一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健康扶贫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通过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扶贫补充保险等保障措施,加强综合保障,切实减轻了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罹患大病的医疗费用支出是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原因。大病兜底保障是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的主要方面。各地以健全大病兜底保障机制为重点,形成了不少好的做法,总结起来,主要有三种:一是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兜底。比如,四川省从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医保新增补助资金中,按照农村参保人数和人均10元的标准,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基金中专门设立专项经费,在严格控制目录外费用的基础上,对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治疗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报销,2016年四川省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3%。
  二是政府直接兜底。比如,安徽省在倾斜基本医保政策的基础上,设定“351”兜底保障线,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市域、省域内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累计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0.3万元、0.5万元和1万元,剩余合规医药费用全部由政府兜底,安徽省2016年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
  三是建立补充保险兜底。比如,江西省在倾斜基本医保政策的基础上,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农村贫困人口购买每人每年90元的健康扶贫补充保险,目录内住院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后,剩余部分由健康扶贫补充保险再补偿90%。以该省率先实施健康扶贫补充保险的赣州市为例,2016年,农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比如湖北省红安县政府投入2276.5万元为全县健康扶贫对象购买补充保险,住院治疗费用在新农合政策报销后,报销比例未达到90%的,差额部分由保险公司赔付;健康扶贫对象当年住院自付费用累计超过5000元,超过部分由保险公司赔付。

  (原题为《国家卫计委介绍贫困人口医保"大病兜底"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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