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荷 发表于 2011-4-7 13:22:33

大学生在QQ群里辱骂老师被起诉要求赔偿5000元

因考试不及格,学生在QQ群里对老师出言不逊;老师知道后,将学生起诉到了法院。近日,江夏区五里界法庭审理了这起网络侵犯名誉权案件。  据了解,原告孙某是某高校一名聘用老师,学生陈某因为考试不及格,在该班QQ群里多次辱骂代课教师孙某。孙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五里界法庭立案后,通过该校的院系领导做工作,促使陈某认错,当面向孙某赔礼道歉,并在班上作书面检查。孙某表示原谅陈某的错误行为,并撤回了精神损失赔偿的诉讼请求。
  江夏区法院工作人员表示,该案的审理提醒人们:网络并非一个毫无约束的世界,一旦涉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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