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河湖库渠全面推行河长制
曲靖日报讯(记者张俊)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市政府第六十一次常务会议上获悉,我市将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市河湖库渠全面推行河长制,维护河湖库渠健康和永续利用。我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处理好河湖库渠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库渠休养生息,维护河湖库渠生态功能;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及村级组织对行政区域内的河湖库渠管理保护负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负责协调跨县(市、区)河湖库渠管理保护工作,并做好河长制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库一策、一渠一策,解决好河湖库渠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坚持城乡统筹、水陆共治,加强区域合作,统筹城市与农村发展需求,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与陆地共同治理,河湖库渠整体联动,系统推进河湖库渠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切实解决好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的水环境治理痼疾;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库渠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我市将根据河湖库渠及管理体系,全面深化实施按河湖库渠级别和河湖库渠所在地相结合的多级河长制,覆盖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河湖库渠。到2017年10月底,全面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和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五级治理体系,基本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库渠管理保护机制;到2020年,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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