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卫生城市 共享健康生活——曲靖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回顾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爱卫会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市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举全市之力,狠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城市卫生管理,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城市的卫生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居民幸福感、获得感普遍增强。特别是2015年我市获得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狠抓落实,在巩固 “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努力向着创建国家健康城市的目标奋力迈进。一、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曲靖市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和巩固工作,把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作为提高城市品味和群众生活质量的民心工程、实事工程、政绩工程来抓。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年度考核,并作为狠抓落实年的重要任务来抓。强化卫生城市创建巩固“一把手”负责制,抽调精干人员设立十个专业工作组,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做到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组织力量开展巩固工作,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联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领导体系。着重建立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做到创卫机构不撤、人员队伍不散、工作力度不减、标准要求不变、分片包干责任不改、部门职责不推,形成了爱卫、创卫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卫生创建方兴未艾
充分发挥卫生县城、卫生村镇的示范引领作用,并以城乡卫生创建为抓手,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结合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安全供水、重点小集镇建设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等项目,以治理“脏、乱、差”为突破口,加大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了农村“一水两污”(安全供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和改水改厕工作;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居民文明健康素养和环保意识;全市农村镇容村貌发生了较大变化。目前,全市共有国家卫生城市一个,国家卫生县城3个(待命名2个),省级卫生乡镇35个、省级卫生村93个,市级卫生单位98个,区级卫生单位319个。卫生创建工作在全省地州名列第四位。
(三)全面推行健康生活方式
依托曲靖日报、电视台、广播电台、珠江网站等传统媒体开辟的“创卫专栏”和“健康教育”等栏目,在新兴媒体领域创办“健康曲靖”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强化宣传教育。广泛设立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组织实施门前“三包”“世界无烟日”和“爱国卫生月”活动,广泛动员群众团体及企业积极投身环境卫生整治、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大力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组织工间操比赛、广场舞比赛、穿城赛跑和登山等群众性健身活动。
(四)长效机制建立健全
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爱卫工作运行体制。强化综合行政执法,将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实施处罚等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无缝隙全覆盖、无空档全天候”管理。每个社区制订了社区居民公约等自治措施,将卫生城市巩固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把城市管理和固卫工作转化为每个市民的自觉行动。建立了“环环相扣、上下呼应、规范高效、开放创新、日清日洁”的创卫工作运行机制。畅通市、区两级创卫投诉热线,并与市长热线、“12319”城管服务热线联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实施环境卫生巡查和评比制度。做到了管理无漏洞,创建无死角。
(五)公共卫生再谋新篇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健康,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市委五届二次全会明确提出“推进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加强健康曲靖建设”的目标任务,把全面推进“健康曲靖”建设贯穿于卫生改革发展全过程,并提出:到2020年,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达75.9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传染病发病率、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以及影响全市群众健康的主要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全民健康素养大幅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得到全面普及。
(六)突出重点狠抓难点
2015年以来,我市把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与推进城市化进程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重点实施“三大工程”,整改“三大问题”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营商环境、居民生活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城市品位得到显著提高。
1.实施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工程。在城区实施 “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工程,出台了“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置”“公厕建设与改造”“拆临拆违建筑”三个方案。2016年以来,城市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完成84.7公里;改造提升中心城区道路21.7公里,打通断头路13.1公里;已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累计查处建筑面积201.2万平方米,累计查处进度37.38%;实施绿化美化工程,2015年,曲靖市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目前全市共有8家单位、2个小区荣获云南省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称号;全市累计完成绿化投资61708.4万元,建成区园林绿化面积7132.7公顷,新增619.98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1708.6公顷,新增107.8公顷;现有已建公园54个(新增已建成4个),在建7个。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以来,新建改建公厕30座,垃圾中转站2座,增配垃圾转运车、清扫车等48辆,通过对道路、建筑立面、绿化改造,我们的城市环境更美。
2.实施环境保护工程。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在2014年、2015年、2016年分别达99.7%、100%、100%。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达标率100%。开展了环境噪声达标区的扩建工作,建成噪声达标区27km2,噪声达标区覆盖率100%。增加投资500万元对太和山垃圾填埋场医疗废弃物焚烧处置设施进行改造。计划投入2.8亿元建设曲靖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目前已投放1.41亿元,预计于今年5月底正式投入运行。
3.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完善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打造国际高原体育城,引导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健身消费水平明显提升。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俱乐部,丰富业余体育赛事,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健身休闲示范区、健身休闲产业带。
4.整改“七小行业”管理问题。积极探索长效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行分类管理,严格许可审批。完善路段监督员绩效考核责任制,对“七小行业”进行巡回督查,加强日常监管。对重点地区集中开展专项整顿,使“七小行业”做到卫生设施齐全、管理制度上墙,从业人员做到持证经营、持证上岗。2016年5月,我市正式列为国家食品安全创建试点城市。全市上下层层联动,高位推动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5.整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老旧小区环境卫生问题。坚持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重心下移,切实解决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问题,实现城乡创卫一体化、城乡环境优质化。2016年曲靖市棚户区改造任务为41个项目11600户,开工率为100%,货币化安置率为83.14% 。2017年全市棚户区改造任务为16个项目3879户(城中村改造1517户)。
6.整改集贸市场卫生管理问题。加大市场建设力度,不断强化集贸市场的日常管理。制定了《曲靖市中心城区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菜市场建设,对原有蔬菜市场进行改造提升,改善市民购物环境,提高菜市场的经营管理水平,推进农残检测公示工作,保障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
二、国家卫生城市主要指标基本完成
自2015年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以来,通过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的不懈的努力,我市城市卫生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打造了让市民称心,外来投资者舒心,外地游客称赞的良好环境,各项工作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基本达到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8大方面40项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落实到位
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先后出台了《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曲靖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曲靖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曲靖市麒麟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曲靖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试行办法》和《曲靖市卫生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爱国卫生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市爱卫会设主任(副市长)1名,副主任2名,成员单位42个。市、县(市、区)爱卫办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人员编制、经费、工作用房、办公设备、任务落实。各街道、社区(居委会)均配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爱卫工作运行体制。市爱卫会每年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分解落实政府目标考核任务,定期进行部署、检查、评比、考核和总结,爱国卫生工作做到了有计划、有主题、有重点、有特色、有检查评比、有总结,全市的爱国卫生工作充满了生机活力。处理群众投诉案办结率为100%,市民对城市卫生状况满意率为94.43%。
(二)健康教育扎实开展
建立了完善的健康教育网络,充分保障工作经费,做到市、县(市、区)有专职人员,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有兼职人员,形成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为一体的健康教育体系。每年自编、订购文字、图片、声像等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宣传资料。2015年以来,组建了市级健康巡讲专家组,在全市实施“健康曲靖”巡讲活动,将活动与基本公卫健康巡讲有机结合。在公园、广场、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在电子屏和广播里定期播放慢性病防治、健康生活方式、艾滋病防控、控烟等相关知识。曲靖日报开设《新健康》栏目,刊载67期,开设《健康·养生》栏目,刊载99期,开设《卫生在线》专版,刊载84期。曲靖电视台从2012年开始设立《卫生与健康》节目,播放《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在黄金时段播出健康公益广告,普及慢性病、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治知识。2015年以来,在新闻中心在《曲靖新闻》和《新闻777》中播出有关健康教育新闻共183条。积极推进控烟工作,建成区无烟草广告。2015年以来,新增市级无烟单位56个,区级无烟单位63个。下发了《曲靖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推动大众体育健身更加普及化。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人数达到250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235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36%以上。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8千人,获得资格证书的总人数达1.5万人以上。
(三)市容环境卫生日新月异
2015年颁布了新修订的《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责任主体,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了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加强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机构,麒麟区、经开区、沾益区及各县相继成立了城市综合执法局和多个执法中队,经费保障,设施设备进一步加强,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要求》。城区公共卫生设施布局合理,充分满足城市功能需要。中心城区的生活垃圾实现袋装、定点、定时收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大于80%。城区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道路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城区单位和店铺实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管理,卫生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城区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大于98%。城区道路实现硬化、绿化、亮化、洁化。市区集贸市场管理规范,布局合理,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配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2017年,曲靖城区绿化覆盖率36.16%,绿地率33.0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09平方米。
(四)城市环境质量全面提高
以生态城市和海绵城市建设为引领,大力实施“碧水、蓝天、绿色、宁静、洁净”工程,加大环境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日益改善。广泛开展 “两江一河(白石江、南盘江和潇湘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创建噪声控制区、烟尘控制区等工作。大气环境质量符合国家二级环境质量标准,烟尘控制区、饮用水源地水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区域环境噪声等指标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显著改善
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相关卫生标准,加强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强化行业卫生管理,做到工作规范、资料齐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各类经营单位均有有效证件,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从业人员体检和培训率100%,五病调离率达100%。旅店业、理发美容、浴室、商场、书店、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卫生措施落实,从业人员操作规范,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市区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完善,水质检测制度落实,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市区二次供水单位清洗保洁消毒措施完善,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六)食品管理安全有效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市”为抓手。建立了同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先后制定《曲靖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曲靖市食品安全应急指挥手册》《曲靖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定》。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全面推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中心城区餐饮服务单位及学校食堂量化分级达95%以上。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关资料齐全。城市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七)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体系健全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完善三级预防保健网络,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实现了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全市传染病发病率和漏报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重点疾病监测体系逐步完善,监测指标敏感,多年来没有发生重大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导致的死亡事故。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免疫规划评价考核体系。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8%以上,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安全接种率达100%。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有新进展。麒麟区、马龙县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通过市级评审,已经向省卫计委提交申报材料,等待省级考评验收。沾益县、罗平县创建为“云南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目前我市已有4县区获得省级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称号,其它5个县(市)全部开展创建活动。健全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落实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报告登记制度,大力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救治救助工作,做到“应筛尽筛,应治尽治,应管尽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患者年管理率为96.47%。市第三人民医院作为云南省精神卫生人力资源滇东北培训基地,先后举办精神卫生培训班11期964人。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经费能满足工作需要,基础设施及实验室装备不断加强,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自愿无偿献血达100%,医疗废弃物处置规范。
(八)病媒生物防制达标规范
建立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单位五级病媒生物防制组织网络体系,制定《曲靖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步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的轨道。开展四害的种类、生活习性、抗药性调查,进行密度监测,掌握动态资料,为科学杀灭提供依据。广泛发动广大市民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清除“四害”孳生地;有效控制“四害”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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