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郁华任宁夏石嘴山市代市长,沈左权辞去市长职务
http://image.thepaper.cn/wap/image/5/646/535.jpg李郁华
4月12日,宁夏石嘴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彭友东主持召开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决定接受沈左权辞去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决定任命李郁华为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李郁华为石嘴山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建军、张文阁、田生宇、余占国、强伟、马绍华,秘书长张毅彬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常晋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大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清伟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8人,实到33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作出了关于接受沈左权同志辞去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和关于李郁华同志代理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会上,新任命的同志向宪法宣誓,并作表态发言。
彭友东指出,这次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调整,是自治区党委根据工作需要,从全区和石嘴山的实际出发,通盘考虑、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对石嘴山转型发展的关心支持,对市委、政府领导班子建设的高度重视。
彭友东强调,希望被任命的干部珍惜组织和人民的信任,牢记使命、敢于担当,以新作为、新业绩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出色的答卷。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自觉地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在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中作好表率,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尽快适应新形势、新岗位的要求;要铭记“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保持积极进取的良好精神状态,尽快转换角色,认真履职尽责,主动工作,用心谋事,大胆干事,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再创佳绩;要增强法治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自觉做到依法行政、严以用权、秉公用权,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维护好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原题为《石嘴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决定李郁华为石嘴山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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