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户口迁移政策再放宽:农村籍学生可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
4月12日,辽宁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推出“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优化消防管理服务”等八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工作作出解读。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
解读:将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录取的本省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改为:如录取的是农村籍学生,且本人有意愿,可以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
(原题为:《农村籍学生可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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