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猪吗 发表于 2017-4-13 10:21:55

食安办发布安全预警 谨防食用野生菌中药材中毒

    曲靖日报讯(记者邱艳霞)4月5日, 曲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今年第一次食品安全预警,严防野生菌,有毒中药材中毒。
  这次安全预警是今年食安办首次发布预警,有效预防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等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加强以食用野生菌、毒性中药材为重点的中毒预防处置工作,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和生命安全,依据《曲靖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布预警公告。在公告中,给出了禁止性的规定,严禁餐饮单位加工和制作出售野生菌、有毒中药材食物食材。
  野生菌是云南餐桌上的美味佳肴,有些菌可以食用,有些菌有毒不能食用。采摘和加工不当时,野生菌毒素就会通过人体的消化系统进入血液系统,损害人体的肝脏、肾脏、心脏等器官,极易造成食物中毒,甚至死亡。在采摘过程中,凡是色彩鲜艳、长斑、生泡、流浆、有沟裂、有疙瘩、长菌环、菌托奇形怪状的不采摘。食用时不能辨别种类的不吃,几种野生菌混在一起的不吃;加工时要炒熟煮透,食用时尽量不饮酒。食用野生菌后短时间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立即采用简易的方法进行催吐,减少有毒物质的吸收;尽量保留中毒发生时食用的野生菌样品,由专业机构检测后供医疗人员救治参考。学校食堂、幼儿园、旅游景区供餐单位、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大型会议、建筑工地食堂等群体用餐单位,禁采、禁购、禁加工、禁供餐野生菌,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草乌、附片是毒性较强的中药材,国务院已将其列入“医疗用毒性药品”进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不得擅自加工食用。严禁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加工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以草乌、附片等为原料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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