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报刊文谈举报间谍有奖:用群众的眼睛曝光阴暗处的“鼹鼠”
4月10日,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制定的《公民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奖励办法》正式实施。根据奖励办法,公民举报间谍行为,对侦破间谍案件起到重要作用的,最多可获奖励50万元。这条消息一经宣布,瞬间就刷爆了“朋友圈”。在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即将到来之际,北京市国家安全局颁布此项办法,无疑有其鲜明的现实指向。
间谍与反间谍活动,始终是捍卫国家安全不见硝烟的斗争。随着我国经济、军事实力的壮大,对外交往和出入境人员的逐年增多,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其他敌对势力借机加紧对我国进行的政治渗透、分裂颠覆、情报窃密、勾连策反等各类破坏活动只增不减。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国安全机关近年来打击间谍活动成效明显。2014年8月4日,加拿大公民凯文·高(Kevin Garratt)、朱莉亚(Julia Dawn Garratt)因涉嫌从事窃取我国军事和国防科研秘密活动,被辽宁省丹东市国家安全局依法审查。2015年9月30日,我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向外界证实,“中方有关部门依法逮捕2名在华从事间谍活动的日本籍嫌疑人,有关情况已向日方进行了通报”。2016年8月30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外界透露,依据中国法律,自2015年3月起被拘押的美国女商人潘婉芬(SandyPhan-Gillis)已被控间谍罪名。今年3月29日,国务院台办发言人向外界宣布,台湾居民李明哲日前因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已接受有关部门调查。
类似的案件远不止这些。在这个看不见硝烟的战场上,我国安全机关与境外敌特机构的明斗暗战一刻也没有停止过。然而,仅靠国家安全机关一己之力,显然难以及时有效地遏制此类破坏活动,反间谍侦察工作急需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
为规范和加强隐蔽战线反间谍斗争,切实维护国家安全,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这是我国维护国家安全的第一部专门法律。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并将每年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从这个意义上说,北京市国家安全局此次颁布奖励办法的举措,正是为了广泛发动群众,激发群众维护国家安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加快构筑反间谍的民众防线。
其实,发动群众反间防谍也是我党我军的光荣传统。过去,大家耳熟能详的《405谋杀案》《51号兵站》《羊城暗哨》等一大批经典国产反间谍电影,都曾再现过当年我国安全机关依靠人民群众开展隐蔽战线斗争的真实故事。近年来,现实中很多外国情报人员到我国进行非法测绘、拍照等间谍活动,都是群众举报发现、甚至是被群众扭送到司法机关的。今年1月,江苏省连云港市渔民张某在我国黄海近海海域捕鱼作业时,捞获一个不明装置,上面有清晰的外文文字,其朋友万某获知情况后,认为事关国家安全,即刻向国家安全机关电话举报,后被证实为间谍专用器材,正在收集我有关数据。举报人因此获得国家安全机关重奖。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反间防谍同样需要人民群众的力量。人民群众是维护国家安全最广大的力量。间谍分子再“无孔不入”,也抵不过人民群众的“无处不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用好群众的眼睛,隐藏再深的“鼹鼠”,也会被揪到阳光下,现出原形来。
(原题为《用群众的眼睛,曝光阴暗处的“鼹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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