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长微信群中鼓动“封锁教育局”,温州一名城管干部被撤职
4月11日从温州市洞头区纪委获悉,因在学生家长微信群中发表不当言论,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门镇中队负责人杨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撤销职务。据介绍,3月23日,杨某某因其子就读的温州外国语学校校长更换问题,以“深蓝·本色”的微信名在两个学生家长群中发布“应该组织家长委员会策划方案、募集资金、组织发动队伍封锁市教育局”等言论。
区纪委接到举报后查实,杨某某身为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发布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决定给予杨某某党内警告处分,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免去其大门镇中队负责人职务,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杨某某发布不当言论不久便感到后悔,因为已经无法撤回,选择了退群的方式逃避。”区纪委宣教室相关负责人告诉,其实,他应该在微信群中作出声明,为情绪激动发表的不当言论致歉,请群中他人不要跟风、传播、转发,将错误影响降至最低。
上述人士提醒,微博、微信、网络客户端等都属公开媒体,在这些渠道发布的言论容易迅速传播,党员干部面对网络舆情不仅应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纪,更应严防“身份代入”,决不允许自行其是、不负责任地发表错误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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