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银行校园招聘考试:法律练习题(12)
1、我国某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该省的《食品卫生条例》,关于该地方性法规,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A.该法规所规定的内容主要属于行政法部门
B.该法规属于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可直接适用
C.该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应由该省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
D.该法规虽仅在该省范围适用,但从效力上看具有普遍性
2、关于我国公证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公证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
B.经过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C.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D.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办理公证,均可委托他人办理
3、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关于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省级地方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和未作规定的项目,都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在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时,可以因地制宜,严于或宽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C.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D.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
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手机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供给乙公司某型号手机1000部,每部单价1000元,乙公司支付定金30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30万元定金,并将该批手机转售给丙公司,每部单价1100元,指明由甲公司直接交付给丙公司。但甲公司未按约定期间交货。关于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乙公司向甲公司提出请求,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30万元
B.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30万元
C.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或者支付违约金30万元
D.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或者支付违约金30万元
5、关于应当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解除强制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被逮捕后发现患有严重疾病
B.乙被逮捕后经检查正在怀孕
C.丙被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须继续查证
D.丁被逮捕后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判决尚未发生效力
融大教育网参考答案解析:
1、【答案】C。
解析:《食品卫生条例》主要是关于行政机关对食品卫生的管理方面的内容,故属于行政法领域。选项A正确。地方性法规是由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属于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地方性法规是行政审判的依据,法院在审判时可以直接适用。选项B正确。凡属于地方性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做补充规定的,由制定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解释或做出规定。凡属于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解释。选项c解释主体错误。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法的普遍性具有三层含义,但是通说认为“法的普遍性”主要是普遍有效性,即在国家权力所及的范围内,法具有普遍效力或约束力。据此可知,法的普遍性本身是具有特定的适用范围的。因此,该法规虽仅在该省范围内适用,但并不影响该法规效力的普遍性。选项D正确。故选C。
2、【答案】D。
解析:根据《公证法》第6条: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A项说法正确。第37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B项说法正确。第40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c项说法正确。第26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所以D项说法错误。故选D。
3、【答案】B。
解析:《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故选B。
4、【答案】D。
解析:《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本题中。合同总价款是100万,100×20%=20万,即乙公司支付的30万定金中只有20万部分是有效的,甲公司违约适用定金罚则时,只能要求甲公司双倍返还40万,不能要求甲公司双倍返还60万。因此选项A,C错误。《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据此可知,定金罚则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只能选择其一适用。因此选项B错误,选项D正确。故选D。
5、【答案】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0条规定: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一)患有严重疾病的;(二)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三)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第81条规定,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二)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三)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前三项都是“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只有D项属于“应当”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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