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为黑户落户需打破利益藩篱
【背景链接】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要求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这将解决1300万“黑户”的户口登记问题。该文件提出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此前地方将计划生育政策与落户捆绑的做法不在少数。无户口人员办理户口登记后,将依法享有教育、社保等合法权益。由于没交上数十万元的社会抚养费,北京市昌平区杨先生四岁半的儿子成为一个黑户。因为没有户口,孩子不能坐飞机,不能上公立幼儿园,连防疫针也不能打。更让杨先生发愁的是上学问题,公立学校进不去,私立学校的学费远远超出他的经济承受能力。总量在1300万左右、占总人口1%的中国人没有户口,已经成为一个影响社会公平、和谐的重大问题。【深度解析】[黑户产生的原因]第一,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无法办理户口。第二,在历次人口普查中没有普查到资料。第三,在办理户口迁移的过程中,遗失掉户口迁移证,需要到迁出地开具遗失声明,然后重新开具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办理入户登记即可。没有户籍资料导致的“黑户”是我们平时生活中接触最多的。[影响]首先,从法律上讲,“黑户”的基本权利无法保证,因为公民权利与公民身份密切相关,在社会管理日趋科技化、精细化的今天,无法证明公民身份的“黑户”,在入学、就业、结婚、生育、社交、流动等方方面面都面临着各种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其次,从社会治理的角度上说,一个国家社会治理水平的高低体现为对实有人口信息掌握的精确度和准确性,如此众多没有纳入人口信息管理的“黑户”,无疑是社会治理的巨大漏洞和重大隐患。[为黑户落户原因与意义]紧跟政策脚步。当前,全面二孩政策已正式落地,这也就意味着自1980年开始实行历时25年的独生子女政策退出了历史舞台,计划生育政策从严厉走向相对宽松。而这1300万人的户口问题大部分是由于超生造成的。全面解决无户口问题不仅是计划生育政策放宽的配套措施,更是深刻领会和贯彻全面深化改革精神的体现。符合法律要求。根据我国《国籍法》第四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也就是说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的新生儿都应当进行户口登记,取得户口。完善社会治理。人口数据是宏观决策的基础。全面掌握全国人口的基本情况,才能为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只有摸清我国人口的真实情况才能更好地进行社会管理、资源分配和大数据分析等。维护社会稳定。如此庞大的群体由于人为原因在生活、学习、工作等各个方面都受到严重的限制,人格尊严、权益严重受损,使得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有学者调研发现,该人群普遍缺乏安全感,游离于正常社会之外。甚至有研究得出结论,40%黑户性格悲观,容易产生报复社会的念头。推进实名制。以身份证号码为信任根的实名制正在全面铺开。购买火车票、办理手机卡、进行网络购物……哪样都离不开户籍。户口问题不解决,1300万黑户的生活在这个日益数字化的社会将会更加举步维艰。[参考对策]卓博教育专家认为,要让地方公安机关严格执行公安部的文件和政策,历史性的顺利解决“黑户”落户问题,就必须打破利益藩篱。第一,户籍要与社会福利、利益分配脱钩,让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回归自身轨道,户口的归户口,计生的归计生。第二,优化居民户籍接续的各种手续,方便居民户口的迁移、对接落户。尤其是直接规定凡是在中国出生的公民都应自动地、无条件地给予落户登记,使其获得公民身份,必要时公安机关与计生系统、卫生系统联网,主动提示新生儿父母给孩子办理落户手续。第三,对于出台土政策,刁难群众落户,拒绝给无户口人员落户的基层公安机关、民警要进行追责,倒逼他们不打折扣地执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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