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鸿云养殖场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师宗县鸿云养殖场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师宗县鸿云养殖场委托云南崇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师宗县鸿云养殖场生猪养殖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使项目在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能够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项目区周边环境,降低项目建设对周边公众环境的影响,现向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及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师宗县鸿云养殖场生猪养殖项目;(2)建设性质:新建;(3)建设单位:师宗县鸿云养殖场;(4)建设地点:师宗县大同街道色从村委会大山西村三家凹;(5)建设内容:本项目已建成,实际占地面积约34000m2,总建筑面积约为19000m2,其中,猪舍建筑面积为14000m2,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建筑面积5000m2;(6)养殖规模:本项目生猪饲养规模为单批2.5万头,年出栏5万头。二、工程建设单位基本情况(1)单位名称:师宗县鸿云养殖场;(2)单位联系人:王晓飞(厂长);(3)联系方式:15911507434;三、环评单位基本情况(1)单位名称:云南崇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单位联系人:董诗谦;(3)联系方式:18469461563;(4)邮箱:2263199574@qq.com;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可进入以下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并填写,可采用邮件或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 师宗县鸿云养殖场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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