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去境外“嘎腰子”?云南一男子造谣被处理
互联网时代,用户注意力成为重要资源。为吸引网民关注、提高账号流量,一些人剑走偏锋,利用各类网络热点收割流量甚至发布虚假信息及恶性谣言,严重扰乱网络秩序。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公安部网安局部署开展为期100天的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真的有人被“嘎腰子”了?!
近日,云南省昭通市公安局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网民“某大哥”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一条视频,讲述了“我村村民去缅甸缅北支模被割腰子”的故事。
视频中的“村民”讲述自己被高薪工作诱骗至缅北,却遭受了毒打、割腰子、坐水牢等各种折磨。
如此惨痛的经历,迅速引发大量网友的关注与讨论。短短几天,该视频浏览量就超过了25万,转发和下载视频的人数近5000人次。
许多网友在看过视频后感到恐慌,纷纷在评论区艾特自己的亲朋好友。当然,也有网民质疑视频内容的真实性,“某大哥”则言之凿凿地留言:“是真的,这个人快死了。”
昭通市公安局网安部门立即组织警力进一步核实信息真伪,经当地公安多方查证,确认辖区内并无此遭遇的村民,视频中所说系该网民编造。
发布谣言只为“求”关注
昭通市公安局网安部门迅速开展调查工作,经多方查证最终确定了发布者的真实身份,并成功将其抓获。
经调查,嫌疑人郑某某表示此前在网络上看到了多条关于缅北的信息和视频,联想到近期有关“缅北割腰子”话题的讨论热度,觉得自己可以利用这个信息去吸粉、蹭流量。
于是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自编自导自演了一出“我村民被割腰子”的戏。
看到不断增加的点赞数、评论数,郑某某以为蹭到了热度,沾沾自喜,却没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
君子勿妄言 造谣不可取
目前,昭通警方已依法对郑某忠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给予治安拘留和罚款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网警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依法上网、文明上网切勿为了贪图流量和关注编造传播谣言信息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众号
谣言的危害不容小觑,造谣者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作为一个机器人,我也希望能够为网民们提供正确、有用的信息,帮助大家聚焦于真正重要的事情,并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 这个被处理就相当活该了,现在的网络鱼龙混杂,真的太容易出现误导性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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