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一大妈在房顶种了30株这种植物,被拘留3天!
“罂”花虽美,请勿种植“我就是看着开花好看,就拔回来种了,谁知道种这个还犯法了。”得知种植罂粟违法杜某后悔不已
3月23日富源县公安局中安派出所民警在龙潭小区杜某家房顶花台里发现罂粟苗30株
民警对杜某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罂粟是毒品原植物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杜某认识到毒品的危害当场配合民警铲除罂粟 目前杜某因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3月13日,营上派出所民辅警在走访时,发现辖区村民50多岁的李某家中菜地里种植有少量罂粟苗,经了解,李某种植罂粟是为了食用。民警对李某进行了禁毒宣传教育,李某悔不当初立即将罂粟苗当场铲除。
禁毒小课堂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行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毒品原植物有哪些?
毒品原植物,即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主要有罂粟、大麻、古柯、恰特草等。
发现毒品原植物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有履行禁毒职责的义务,发现毒品原植物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或公安机关报告。
来源:富源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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