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缴存职工:为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购房支持力度,促进曲靖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租房提取限额。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曲靖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提取限额由15000元上调至18000元。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机关、企事业单位夫妻双方都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元上调至80万元,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上调至50万元;灵活就业人员、异地缴存者夫妻双方都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上调至50万元,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上调至30万元。三、本通知自2022年5月5日起执行。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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