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一小区违规交房,网友给市长留言获回复!
近期曲靖一市民通过“地方领导留言版”给曲靖市长李石松留言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回应大家一起来看看↓↓↓8月18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开发商违规交房 请求领导和有关部门核实查处进行了回复!
网友留言:
曲靖市光华置地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金港华庭楼盘,近日通知购房者接房,但却无法提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面积实测报告等相关材料,只拿出一张没有任何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的表声称就是竣工验收备案表。
并且要求先交纳完一年物业费(1.5元/平)、可视对讲系统1200元、电视网络布线费600元、阳台封闭费用320元/平、办证费(含测量费)680元后,才可以进入小区验房。请求领导和相关部门核实查处!
因开发商无法证明该小区已完成各项验收,且要求先交费再验房,引发大量业主聚集争吵。小区内的绿化、公共活动场地等也与此前展示的规划图完全不同,但开发商回答说“合同里没有约定绿化要是什么样,不是你说不好就不好。” 引发业主强烈不满。多位业主通过12345等渠道投诉举报,均未得到后续回应。
我在此恳请领导及有关部门帮忙解答:1.该项目是否已经完成了房屋、配套设施、绿化等各项验收并向有关部门备案完毕?2.开发商是否有权再向业主收取电视网络布线费、可视对讲系统这类配套费?房屋测量费是否应由购房人承担?3.先交钱后验房是否涉嫌违法违规?恳请领导督促有关部门对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核实查处!感谢!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网民同志:您好!
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曲靖市市长的留言收悉,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及时责成局属单位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核实该楼盘主体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已通过,规划验收还未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已责令该公司,在验收未合格之前,不可以再通知业主接房,认真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做好小区业主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金港华庭验收未完全通过就通知业主接房的违规行为,我单位向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进行了案件移交。
谢您对曲靖市住房和建设工作的理解,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这个问题在曲靖太常见了,总体来说,就是房管局的不作为,导致大量的未通过验收的住房被交房,住户买单,搞着搞着就好像搞成一个行业潜规则了。{:18_795:} 道理都知道,规定都查到,可是开发商选择性遗忘,执法部门选择性失明,购房者太难了。{:17_763:} 房管局真不知道是不是从来不会主动管一下不良小区开发商?一个小城市,也没有多少新开楼盘吧,就没有时间去听听群众呼声,然后去管理一下?对得起手里的饭碗吗 陆良的小区基本都这个样子,搞得一团糟,有的小区住进去四五年了,水电都不移交,物管自己高收费。 恭喜發財 发表于 2021-8-27 16:23
陆良的小区基本都这个样子,搞得一团糟,有的小区住进去四五年了,水电都不移交,物管自己高收费。
水电不移交,中间赚差价是现在好多物管的发财途径。 听说房管部门和开发商总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不知道你们信不信{:17_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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