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上调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的通知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0号)和《曲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曲靖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额上限
(一)根据曲靖市统计局提供2020年曲靖市全部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421元,核定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2263元和月缴存额上限为5344元。
(二)曲靖市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7421元,缴存比例为5%,月缴存额为742元,尚未缴存月份均按照此标准执行。
二、相关事项
2021年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仍按不低于5%、不高于12%的标准执行。各缴存单位应严格执行缴存基数上限规定,并将确定的月缴存额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8日
新闻链接: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利完成缴存职工个人账户年度结息工作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1年6月30日顺利完成对缴存职工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余额结息工作。
今年共为268441名职工结息23524.1万元,相较去年同比职工人数增加0.55万人,结息额增加1934.56万元。结息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利率1.5%执行,自动转入缴存职工个人存款账户,结息工作的完成既维护了缴存者利益也实现了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缴存职工可通过以下五种查询方式查询个人账户结息情况:
(一)“一部手机办事通”查询;
(二)登录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网站(www.qjzfgjj.com)查询;
(三)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qjzfgjj)查询;
(四)公积金中心各网点自助查询机查询;
(五)下载住房公积金手机APP查询。
来源: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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