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教唆妻子为其“顶包”处理交通事故 结果双双被拘
近日,沾益一对年轻夫妻用行动诠释了一段夫妻同心,情比金坚的“爱情故事”,只是这段故事把他们双双送进了拘留所。2020年7月1日,叶某因为饮酒后驾驶车牌为云D9***2的小型轿车从麒麟区返回沾益,行至沾益区西河公园一路段时,受酒精的影响,叶某驾着车撞到了道路中间的隔离栏,造成车辆及隔离栏受损的交通事故。
肇事后,叶某为了逃避处罚,打电话叫来了其妻子许某,教唆许某前来事故现场为其顶包,而自己则弃车逃逸。许某按照丈夫的安排,即时赶往事故现场并以驾驶员的身份报了警,同时还拨打了保险公司的电话。
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沾益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事故民警经过比对,并调取案发时的监控录像,最终还原了案件的真相。在证据面前,许某、叶某夫妻二人向民警供述了提供虚假证言的事实。民警依法对叶某处以行政拘留12日,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对许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法律助读 ●●
交通事故找人顶包的法律责任
在出现“顶包”行为的交通事故中,绝大多数驾驶员会先选择驾车逃逸,再请他人来处理事故。而严重的话,肇事逃逸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没有驾车离开现场,找人顶替本身就是一种主观逃避事故责任的行为,也是一种逃逸,若构成犯罪,适用肇事后逃逸的情节予以量刑。
交通事故后找人“顶包”不但可能构成肇事逃逸,还有可能构成妨害作证罪,肇事者是出于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犯法但为逃避法律追究仍积极实施妨害作证行为。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替人顶包的法律责任
替人“顶包”的别以为自己没肇事就能置之事外。根据刑法规定,明知对方犯罪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构成包庇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来源:曲靖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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