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深夜醉酒,次日退房发现消费避孕套才知遭“捡尸”
来源:北青网女生饮酒过量,男生把醉酒的女生带走发生性关系,这种行为被称作“捡尸”。2019年11月,通辽女子小玲就遭遇了这样的事情。不过, 在警方的努力下,目前,犯罪嫌疑人邵某已被刑拘并批准逮捕。
家住通辽市的小玲在事业单位工作,今年30岁出头,离异数年。2019年11月27日晚,小玲在家喝了不少啤酒后又来到一酒吧与朋友继续喝酒。期间酒吧的演艺引起小玲的兴致,于是她离开座位前往拍摄角度较好的酒桌用手机拍摄小视频。此时,男子邵某正和朋友围坐这张桌子喝酒。邵某今年20多岁,未婚,身材高大长相俊朗,简单交谈后,小玲坐在邵某所在的酒桌又与邵某等人喝酒。
据警方询问时小玲自述,她自己不知喝了多少酒。警方调查了解到:期间小玲的朋友想拉小玲离开但她不走。一直到次日凌晨2时许,邵某见小玲已酒醉,就将小玲带离酒吧。在离开过程中,小玲因醉酒无法行走多次摔倒,邵某就拽着小玲上了邵某朋友陈某某开的车来到某快捷酒店。
据警方调查:邵某利用陈某某的驾驶证开了一个房间,并交付押金,将酒醉的小玲带至房间后发生关系。邵某使用的是酒店房间里摆放的一盒避孕套,这期间小玲醉酒无意识,邵某在与小玲发生关系后,将使用过的避孕套丢进卫生间马桶内冲走,并将剩下的避孕套揣入衣兜后离开酒店。
2019年11月28日9时许,小玲在酒店房间睡醒后下楼退房。在退房结算房费时,清理房间的服务员通知酒店前台,该房间消费了一盒避孕套,小玲这才发现端倪,于当日11时报警。
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区分局红星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对受害人小玲进行询问,并根据入住酒店时登记的陈某某驾驶证信息进行调查,但未查到陈某某的联系方式。民警通过细致工作,联系到陈某某的亲属后最终确定当事人为邵某。2019年11月28日晚10时许,邵某在家中被民警带走协助调查。
警方对邵某讯问时,邵某承认他与小玲双方都在酒醉的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他认为属于双方自愿不构成强奸犯罪。但这些狡辩是徒劳的,2019年11月29日该案被立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邵某现已被刑拘并批准逮捕。
30岁出头,离异数年,这是重点圈起来,以后可能会考 哈哈:男子太抠门了!房费不付! 离异、家中饮酒、和朋友酒店饮酒、到隔壁酒桌上饮酒、朋友喊也喊不走、最后闹出了事。做一个检点有素质的女人受人尊敬。 几个重点圈起来要考,晚上自己在家喝酒,然后到酒吧去喝酒,到别人桌子拍照,和不认识的人喝酒,朋友喊她走不走,和不认识的男青年一见如故,迷糊情况下和人家去酒店,早晨起来自己结住宿费,接着发现使用了tt,报警。这一系列串联起来,发现什么了吗。其实是空虚,出来找安慰,最后不满意。小伙完事什么也不承担拍屁股走人是关键。都什么人呀。 我就想问一下:这情况如果男方就是拒不承认发生了关系。 警方有什么证据说明他犯罪? 我不相信喝酒会失去意识 知觉 九号住酒店,十号还要男子一起去住酒店遭到男子的拒绝。女人生气了所以报警。 我靠,酒店也有责任,驾驶证能开房?不需要实名登记? 从刑法的罪与非罪认定上和刑罚的社会价值效果上简单分析:据文字描述的内容看此案不宜按罪尤其是强奸罪处理!原因是此女是绝对的成年经验女性,对后果有明知的判断能力,是明知!双方最后的性行为是有前期行为做判断的,看:“期间小玲的朋友想拉小玲离开但她不走。一直到次日凌晨2时许,”。社会效果也不好,可能会无法有效制止不良。应客观理智评价此案。 不应该判刑,离异多年?英俊伟岸?这女子能放手吗?如果男子不走,让女子重温人生块乐就没事了。 本来女子也不想报警,毕竟双方都是各取所需,后来女子回来跟朋友一说,结果大家就给她出主意了,关键是因为男子太小气,别人才会报复他 为何不结房费呢,不该省的不能省? 自愿找陌生人喝酒,谁强奸谁真不好说,可是谁先报案谁是胜者。 醉酒后犯罪是否免罪?两个人都喝酒了,都是醉酒状态呀 半夜跑去喝酒喝到这个程度,谁都会跟她离婚的 捡尸这种事情还是少做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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