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丨会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对九类车辆限时通行区域进行调整的通告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区道路不断增加,为确保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现将九类车辆限时进入中心城区通行区域范围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限时通行车型
(一)重、中型货运车辆;
(二)轻、微型货运车辆 (皮卡车除外);
(三)低速载货汽车;
(四)拖拉机;
(五)三轮客货运车辆;
(六)畜力车;
(七)9座以上非营运客运车辆;
(八)营运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出租车除外);
(九)其他需要禁行的车辆(混泥土搅拌运输车、专项作业车辆等)。
二、限时通行区域和绕行线路
(一)限时通行区域及道路:
瑞祥路(翠屏直街路口至抚军街路口)以南(不含)、抚军街(瑞祥路路口至灵壁路路口)以东(不含)、灵壁路(钟屏路路口至抚军街路口)以北(不含)、翠屏直街以西(含),通宝路(会烟街下段路口至抚军街路口)。限时通行区域根据城市道路发展适时调整。
(二)绕行线路:
限时通行的九类车辆可选择瑞祥路、抚军街、灵壁路、会烟街绕行。
三、限行时段
8:00至22:00禁止驶入中心城区。
四、其他事项
(一)上述车辆在限行时段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中心城区的,必须到会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入城通行证,并按照批准时段、路线通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二)对违反本《通告》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会泽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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