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交警开展《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掌上曲靖讯 近日,陆良县文明办组织各县直单位、志愿者在同乐广场开展《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活动。“老人家,《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始实施了,上面明确规定了十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请大家把今天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带回去向身边的家人、亲戚朋友说说,大家一起遵守!”活动现场,民警为过往市民发放文明交通宣传资料,详细解答了市民问题,细心聆听市民对文明交通安全宣传的意见和建议。为了扩大宣传覆盖面,宣传民警还携手志愿者到同乐广场人员密集的场所进行现场宣传,为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并认真细致地讲解了《条例》明确规定的十类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导大家告别交通陋习,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行为。
活动最后,志愿者在县城西门街红绿灯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他们手持文明劝导旗,耐心劝导行人闯红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等行为进行文明劝导,向路过的市民派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对不礼让行人的司机进行安全文明教育,引导市民遵守交通规则,争做文明市民。
此次活动,大队共出动宣传民警4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00余份,受教育群众多达1200余人,宣传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王保冬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