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医院聘请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2名
掌上曲靖讯 11月5日,陆良县人民医院举行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聘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名在职人员为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医院党委书记、院长,部分院领导班子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聘任仪式。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医院行风及医德医风建设,真正建立党委领导,行政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经医院党委研究,决定聘请上级主管部门、县纪监委领导2名为医院社会监督员,将以第三方的角度搭建起医院与群众的沟通桥梁,真实客观的反映患者的意见和诉求,帮助医院为广大群众提供更贴心、适宜的服务。希望通过为期三年的监督工作,促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医院行风、医德医风不断转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更高效、便捷,诊疗环境更和谐、舒心。
医院领导向受聘的两位监督员表示诚挚的感谢,希望未来的工作中,两位监督员严肃、公正地行使监督权,不顾及个人感情,加强对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行业作风的明察暗访,及时反馈患者和社会公众的就医感受和健康需求,医院将会诚挚吸纳改进,进一步提高医院医疗服务水平,共同为群众健康做出努力。
聘任仪式上,医院党委书记、院长为两位社会监督员颁发了聘任证书和义务监督员证。
会议宣读了对行风社会监督员的聘用文件及《陆良县人民医院行风义务监督员工作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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