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交通运输系统掀起《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贯热潮
掌上曲靖讯 《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11月1日正式实施,为更好地宣传《条例》,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营造学习《条例》、宣传《条例》、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促进《条例》落地生根,近期,曲靖市交通运输系统抓快抓实,及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具有“交通”特色的宣传活动,迅速掀起宣传贯彻热潮,让文明深入人心。组织一次集体学习。11月3日上午,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全系统《条例》专题培训会,对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明确要求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形成合力,迅速掀起学习热潮;要求干部职工认真通读条文,熟知《条例》内容,遵守《条例》、践行《条例》。局机关、局属单位有关工作人员近200人参加培训。
开展系列特色宣传。结合行业实际,市交通运输系统在辖区内各客运站、管养公路沿线、所属收费站、管理处、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各在建高速公路指挥部(监管办)、项目公司、工地一线等,通过电子屏滚动播放《条例》宣传标语200余条,悬挂横幅100余幅,张贴宣传图片30余幅;由各单位成立《条例》宣传志愿服务小分队,分赴主要客运站场、公交车站等人员密集区域开展宣传活动,向群众详细讲解《条例》内容、发放宣传资料。同时,在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微博发布专题信息10余条,利用微信工作群累计发送《条例》宣传标语100余条。
开展一次知识测试。结合市创文办要求,市交通运输系统认真组织干部职工600余人参加《条例》知识测试,平均分均在90分以上。
在下步工作中,市交通运输局将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在全系统内持续开展《条例》宣贯活动,强化宣传成果,实现文明入心,全力营造人人“学文明条例,做文明市民”的良好氛围。
陈华升 丁彦 薛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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