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首日,处罚案件511起 处罚金额16750元
掌上曲靖讯(曲靖日报记者 陈泓洁 通讯员 黄亚平 吴雨蒙 )昨日,备受关注的《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实施当天,全市城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933人,对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流动兜售、乱堆乱放、污水外流、乱丢垃圾、在城区景观河道游泳、垂钓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处罚案件总数511起,处罚金额16750元。非机动车乱停乱放 开出第一张罚单
“从11月1日开始,曲靖市开始实施《条例》,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有明确规定。你违反了《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九条当中的非机动车未在规定区域停放这一项条款。”城管执法人员对杜女士宣读《条例》里的内容,在这之前,杜女士的电动车未按规定停放在规定区域,被执法人员抓住后,杜女士起初显得很茫然。在听完执法人员解释《条例》后,杜女士表示愿意接受处罚。由于杜女士认错态度好,城管执法人员按照《条例》处以最低的罚款,杜女士接到了《条例》实施第一日的第一张罚单。
宣传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推动《条例》贯彻实施
昨日,城管人员除了进行城管执法外,更多的时候是在向市民普及刚刚开始实施的新《条例》。
“曲靖今天开始实施《条例》,希望你们抽完烟以后,把烟头扔到垃圾桶里,一起爱护环境卫生。”看到正在吸烟的男士,城管队员就走上前去,进行宣传和教育。
城管部门在执法中发现,自创文以来,市民们普遍素质都高了,乱扔杂物和随地吐痰的情况减少了。主要是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现象比较普遍,城管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城区大部分道路旁都划有非机动车停车带,只要按规定把车停在指定区域就能避免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处罚。
据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执法支队支队长刁鹏群介绍,当天主要采取市局全面督查的方式,各县(市、区)城管局同步开展,对全市不文明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全市城管人员全面出动,对各辖区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无死角”查处。下一步,将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开展对不文明行为的整治和查处。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条例》,共同维护城市文明。 一天1万6,地方财政开启新篇章,为智慧政府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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