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丨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电子警察、卡口、电子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有序,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避免长时间、长距离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于2019年10月15日零时起,正式启用马龙城区新增的11套违停、逆向电子监控设备、8套电子警察、6套电警卡口设备、2套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系统,对相关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依法作出相应处罚。现将抓拍的区域和交通违法行为通告如下:一、启用时间:
自2019年10月15日零时起正式启用。
二、抓拍地点:
(一)11套违停、逆向电子监控设备:
1、小寨工业园区(潘马路与马纳线交叉口)
2、龙泉南路与文笔路交叉口
3、滨河南路与龙泉北路交叉口
4、滨河南路与启秀街交叉口
5、滨河南路与云龙路交叉口
6、锦新路与春晓路交叉口
7、龙翔路与怡锦路交叉口
8、龙泉北路与启秀街交叉口
9、龙翔路与文河路交叉口
10、龙泉北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
11、龙泉南路与环城东路交叉口
(二) 8套电子警察设备:
1、龙翔路与怡锦路交叉口4套
2、龙泉北路与启秀街交叉口2套
3、龙翔路与文河路交叉口2套
(三) 6套电警卡口设备:
1、龙翔路与怡锦路交叉口4套
2、龙泉北路与启秀街交叉口2套
(四)2套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电子抓拍系统:
1、龙泉北路乐熙门北向南
2、龙泉东路乐熙门东向西
三、抓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包含未按车位停放、压线停放、逆向停放);
2、驾乘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抽烟,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等交通违法行为;
3、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
4、通过灯控路口时,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上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此公告从2019年10月15日零时起正式实施,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对以上路段交通违法行为采取电子抓拍和现场抓拍等方式进行取证,依法严厉处罚。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摒弃驾驶陋习,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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