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利多多!《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招商引资办法(试行)》出台
10月1日起,《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招商引资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试行)”)将正式试行,《办法》(试行)由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管理委员会出台,共20条,包括用地保障、税收优惠、跨境电商、跨境旅游、奖励补贴以及人才扶持政策等多项内容,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服务意识,吸引更多企业落地投资兴业,当好“沿边开放发展排头兵”的目标要求。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 河口县委宣传部 供图
实行多项优惠奖补政策
设立红河片区“专项基金”
《办法》(试行)中第三条重点提到,对入驻红河片区的新办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实行“五免五减半”优惠,即自取得生产经营第一笔收入年度起,前五年免征、后五年减半征收。自企业投入运营年度起三年内,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红河片区留成部分在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采取先缴后奖的方式,第一年给予缴纳增值税红河片区留成部分50%的奖励,后两年给予缴纳增值税红河片区留成部分20%的奖励。
《办法》(试行)第八条提出,在红河片区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年度实际利用外资100万美元至500万美元(含)的,给予30万元人民币奖励;
年度实际利用外资5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的,给予60万元人民币奖励;
年度实际利用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100万元人民币奖励。
同时,《办法》(试行)鼓励企业加大高层次急需人才引进力度,鼓励院士、专家到红河片区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除上级支持奖励资金外,对成功申报云南省“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的企业,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奖励。
《办法》(试行)还提出设立红河片区专项基金,采用“先退后还”模式,支持区内企业出口退税业务。同时,对进口铁矿、锰矿、铬矿、铅矿及其精矿、锌矿及其精矿,采取“先放后检”监管方式。对农产品、鲜活水产品进出口开通“绿色通道”,推行互联网+预约通关等。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 河口县委宣传部 供图
重点发展
大健康服务和跨境电商等产业
《办法》(试行)中提出,凡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业和领域,允许内外资本进入。鼓励内外资企业在红河片区重点发展加工及贸易、大健康服务、跨境旅游、跨境电商等产业。
支持大健康产业及营利性医疗机构发展
对项目落地在红河片区发展大健康产业及新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扶持。
对项目落地红河片区,且在大健康领域承担重大项目、掌握国际领先技术、引领产业发展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给予创业启动资金、房屋补贴、股权投资等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扶持。
支持跨境旅游发展
对入驻红河片区开展跨境旅游,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外联创汇并按国家规定结汇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给予5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奖励;当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给予1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奖励。
支持跨境电商发展
对入驻红河片区租用交易场所并使用区内跨境电商平台开展业务的电商企业,第一年免收租金,第二、三年减免60%的租金。对区内跨境电商企业平台年交易额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60万元人民币奖励等。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 河口县委宣传部 供图
八条服务承诺
"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自10月1日起,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八条服务承诺”也将正式施行,致力于为入驻企业提供快捷便利的办事平台、周到有效的协调服务、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安定和谐的社会秩序。
“八条服务承诺”中提出
设有“投资项目审批一窗办理”窗口,在红河片区管理委员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不超过45个工作日;
设有“不动产登记一窗办理”窗口,企业一次性提交办理房产交易、登记、缴税的申报材料,5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一般情形的不动产登记。
设有“水电气视网一窗办理”窗口,企业一次性提交用电、用水、用气、通信网络报装及过户所需申报材料,12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报装业务,过户业务当场办理。
此外,红河片区综合服务中心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为企业设立、项目建设至竣工验收提供全流程免费帮办服务,企业只需办理委托手续,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帮助企业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快速有效办理。同时,红河片区综合服务中心统一受理企业的各类投诉,对企业的投诉及时处理解决,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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