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曲靖 发表于 2019-10-2 09:50:17

领导留言板·云南省留言回复网友给云南省委书记、省长留言获回复 共计79条

近期,云南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省长的79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我家坐落罗平县马街镇,2017年底,2018年初,县乡村三级答应把我家的老房子纳入脱贫危房整改项目,由我们自己进行加固改造,费用大概在19000元,政府及扶贫工作队同意给予补助,现在危房加固完成1年多,近两年的时间,危房加固补贴迟迟不能兑现。是否这个政策已取消。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您的留言收悉,罗平县马街镇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据查,马街镇歹墨村委会歹墨新寨村在2017年底 ,2018年初推进脱贫攻坚过程中,你户被歹墨村小组列为农村危房改造--维修加固户,为了按时完成维修加固工程任务,确保上级检查验收,经镇村扶贫工作队研究,同意你户自己进行维修加固。工程结束验收时,由于你户是自己进行维修加固,没有承包给老板(大部分农户都是承包给老板进行维修加固),老板不知道牛春文家的具体情况,在第三方评估验收时,老板就没有带第三方评估组到你家进行验收。由于维修加固工程没有验收,导致工程补助款没有在马街财政所的补助花名册上,所以你户的维修加固项目虽然竣工,但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补助。 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马街镇人民政府认为:你户是自己进行维修加固,没有承包给老板(大部分农户都是承包给老板进行维修加固),老板不知道你家的具体情况,在第三方评估验收时,老板就没有带第三方评估组到你家进行验收。由于维修加固工程没有验收,导致工程补助款没有在马街财政所的补助花名册上,所以你户的维修加固项目虽然竣工,但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补助。鉴于项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为维护群众的实际利益,马街镇人民政府重新安排马街镇村镇建设管理部门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重新对你户的维修加固项目进行核查验收,再按照相关补助政策标准给予补助。 感谢您对信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沪昆高铁经过昆明市嵩明县牛栏江镇果子园村,当时3组成员支持修建,于2013年进行拆迁,并选择没有要安置款20多万,等着重新规划宅基地,这一等就是6年,高铁通车了,安置问题一级推一级,就是没有处理。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您的留言收悉,嵩明县牛栏江镇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沪昆高铁(嵩明段)全长34.625公里,其中,牛栏江镇段24.314公里,途经10个村委会。涉及征地拆迁安置的主要为果子园村及蔡家村,果子园村委会涉及3个村民小组拆迁101户,其中留地安置28户。蔡家村拆迁118户,其中留地安置56户,货币补偿安置62户。 2010年,沪昆高铁(嵩明段)建设启动,正线内拆迁时间为2013年,正线外拆迁为2015年4月。安置点工程经前期大量的设计、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招标控制价审核、公开招标等工作后。2016年3月20日,施工方进场施工。2017年8月11日,完成合同内工程建设。2017年8月23日,竣工验收,并于竣工验收当日将基础工程移交村委会管理、使用,对已经具备分地建房条件的安置地块,要求村委会尽快分配宅基地给留地安置户进行建房。现蔡家村安置点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果子园村2组安置已完成,果子园3组、4组还未安置。 针对果子园村三组6户涉及留地安置户安置问题,牛栏江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采取以下几点措施妥善安置留地安置户:一是由挂钩领导小组牵头成立专项督导组,挂钩领导小组负责专项督导,镇拆迁办负责协调指导相关事宜,严格督促村委会及村小组尽快对拆迁留地安置户进行安置;二是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县征迁办汇报相关工作及进度,多方筹措资金,尽快推进安置工作;三是加快小新街水厂项目建设,争取12月底完工,并将水厂水源引入安置地,从而解决群众饮水困难;四是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加强与安置地群众的沟通协调,从而促进安置点建设稳步推进;五是针对整个沪昆高铁历史遗留问题和新的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处矛盾纠纷、排查隐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2016年购买麒麟区祥达东城房子时,政府有每平方米补贴200元的政策,房管局网站也有文件,但一直到现在没有发放,之前咨询房管局,房管局答复麒麟区财政一直没有拨款,请问麒麟区财政什么时候能拨款?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您的留言收悉,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信访件事项情况属实。 根据2016年6月25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促进房地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曲政发﹝2016﹞45号)文件精神,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曲靖市财政局以曲建字﹝2016﹞43号文印发了《曲靖市购买新建商品房政府奖励补助发放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规定,享受补助的房屋由房屋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负担70%补助金额,剩余30%补助金额由曲靖市财政负担;各县(市、区)组织发放本辖区县级补助,曲靖市中心城区、(麒麟区、经开区)县级补助由麒麟区、经开区财政承担县级补助费用,由曲靖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发放。 根据相关要求,曲靖市房地产管理局于2016年8月19日以曲建房﹝2016﹞7号文印发了《曲靖市房地产管理局发放新建商品房政府奖励补助工作方案》,成立了发放机构、设立了发放窗口、开设了银行发放专户,但因麒麟区、经开区财政未将发放资金拨入发放专户,至今中心城区未启动发放。除罗平县已发放了3户县级补助外,其余县(市、区)均未启动发放。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已多次和麒麟区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协调拨付发放资金未果,待资金到位,根据曲政发﹝2016﹞45号文件精神,将立即启动曲靖市中心城区补助资金发放。 感谢您对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网民留言】

我是宜良县鑫仁园的业主,自交房由开发商指定的昆明海华物业有限公司管理。该公司限制业主车辆出入小区,水电费不公开不透明他们说交多少就是多少。不交就断水断电,2017年有业主的车辆被砸有备案。威胁业主恐吓业主,逼的业主没有地方停车。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您的留言收悉,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该小区居民生活用水水价按照水厂收费标准3. 0元/吨收取。居民用电按《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实施居民阶段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价格〔2012〕92号)文件的规定,因未能实现一户一表改造,由供电企业抄总表结算电费的居民合表用户,暂不执行阶梯电价,统一执行居民合表电价。供电企业对合表业主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单位统按每千瓦时0.5元执行,合表业主或物业服务单位按0. 51元与居民用户结算,不得再擅自加价或分摊电量,昆明海华物业公司收取水电费明细表已张贴至各栋单元大厅。 鑫仁园小区于2013年5月30日投入使用,期间外围消防通道停车带上车辆乱停乱放,阻塞消防通道,道路路面损坏严重。为了保障消防通道畅通,昆明海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宜良分公司于2017年1月5日对外围停车实行专人管理。并于2017年1月5日到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办理了《云南省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备案证》,经营范围为停车场。经了解,昆明海华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宜良县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宜政办规〔2018〕 2号)、《宜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鑫仁园小区停车收费备案的通知》(宜发改收费〔2018〕3号)文件规定收取费用。昆明海华物业公司在消防通道设置“消防通道严禁停车”标识牌,针对堵塞消防通道的车辆进行锁车处理,开锁时会告知驾驶员消防通道严禁停车但不作其他处罚,若损坏锁车器则需进行相应的赔偿。 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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