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份国书长什么样?
俄罗斯驻华大使杰尼索夫在开幕式上发言 新华社记者高洁摄
9月29日,纪念中俄建交70周年档案文献展开幕。展览通过文件影印和实物向人们展示了建交以来两国关系的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后,苏联第一个予以承认。
1949年1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首任大使王稼祥向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什维尔尼克递交国书。
这是新中国的第一份国书。
第一份国书
在此之前的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建立外交关系交换意见。
(从右至左依次为图1、2、3、4)图1:1949年10月1日,周恩来致著名汉学家齐赫文斯基的公函。
图2:1949年10月2日,苏联外交部副部长葛罗米柯就中苏建交致周恩来的电报译文。
图3、图4:1949年10月3日,周恩来就中苏建交致苏联外交部副部长葛罗米柯的复电稿。
1949年10月16日,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驻中华人民共和国首任大使罗申向毛泽东递交国书。这是新中国接受的第一份国书。
新中国接受的第一份国书
1950年2月14日,毛泽东访苏期间,周恩来和苏联外交部长维辛斯基在莫斯科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友好同盟互助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友好同盟互助条约》
1950年9月30日,斯大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一周年致毛泽东的贺电及译文。
1952年8月至9月,周恩来率政府代表团访问苏联。
9月16日,双方发表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与苏联政府的谈判的中苏公报》。
2015年,俄罗斯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的“1941-1945年卫国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证书和奖章 新华社记者马卓言摄
记者马卓言、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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