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清退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涉及98家企业及个人,总金额4153万元本报讯 会泽县自9月17日起,全面开始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清退工作。
依据分类处置的原则,该县已缴存保证金的现有矿山企业按照规定退还保证金,同时,需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并按照治理及复垦方案计提基金,确保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责任落实到位;矿业权灭失的矿山企业、注销关闭的矿山企业交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全额上缴财政;政策性关闭矿山企业、无采矿权登记(属取得探矿权或从事采矿)需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的企业及个人可申请先行退还保证金,并于2019年11月30日前履行恢复治理义务;无采矿权登记,仅从事矿产品经营的企业及个人已缴纳保证金的,保证金可在规定时限内申请退还。
据统计,本次清退共有98家企业及个人符合申请退还条件,总金额达4153万元。符合退还条件的企业及个人可于即日起至9月26日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缴存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县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资金,统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桂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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