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障胜诉人权益麒麟法院集中执行在行动
本报讯(记者黄官品通讯员吴思圆杨学勤)中秋节前,麒麟法院抓住被执行人返乡过节易于寻人的有利时机,开展对“拖、逃、躲、赖”被执行人的集中执行行动。9月11日晚7点,麒麟法院26名执行干警,6辆警车准时集结,兵分三路,对重点被执行人进行集中执行。
晏某诉龚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龚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晏某劳务工资35250元。因到期后未履行,晏某申请立案执行。中秋节前,申请执行人晏某获悉,被执行人龚某已从外地回到沿江,晏某催要无果后选择求助执行干警。执行小组再将其带回法院。双方在执行局办公室经调解后达成协议,龚某现场履行5000元,并承诺在2020年3月16日前履行剩余案款。
2012年,茹某、窦某饲养的狗将邻居窦某家两岁儿子咬伤,经司法鉴定为面部毁容九级伤残,法院判决被告茹某、窦某赔偿窦某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02141.9元。7年来,法院执行人员多次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中秋节前,执行人员将窦某带回法院,做思想工作后,被告人同意偿还申请人欠款并当场交纳了35000元执行款,欠款于2020年12月30日前付清。
被告李某因犯交通肇事罪,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张某、窦某的各项损失合计505070.2元。刑满出狱后的李某始终未履行赔偿义务,窦某遂申请立案执行。中秋节前,执行干警找到了被执行人李某。李某态度十分强硬,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无果,法院依法对李某拘留15日。
据悉,中秋前,麒麟法院对未结案件进行全面清理,采取集中突击执行,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拉网式排查,严正敦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充分保障胜诉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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