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曲靖 发表于 2019-9-11 19:28:06

贪污受贿!最高一笔套取公款1000多万!云南地矿原老总受审

云南地矿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多名高管涉嫌贪污、受贿被查,其中包括该公司原总裁杨伟光。公诉机关指控:杨伟光贪污最大的一笔,是他伙同公司多名高管合谋套取公款1000多万元。杨伟光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贿赂239万元。9月6日,元江县法院公开审理杨伟光涉嫌贪污、受贿一案。


伙同公司多名高管 合谋套取公款1093万元

起诉书显示,今年54岁的杨伟光具有博士学历,从云南地矿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到副总裁,再升为总裁。

2005至2006年,杨伟光在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与时任公司总裁的郭远生(另案处理)、财务总监邓甫云(另案处理)商定,利用职务便利,以替换股份、签订虚假矿权转让协议、虚开发票、虚假增资等方式,伙同金平某金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某(另案处理),从云南地矿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套取1093.37万元公款,为郭远生的弟弟郭远亮(另案处理)等人经营的云南某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购买相关矿权。

2007年5至6月份,杨伟光利用担任公司总裁的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共侵吞了该公司生产车间黄金提纯中心的账外账资金453.5万元,杨伟光本人分得人民币120万元。

2007年5、6月份,杨伟光伙同他人侵吞公司生产车间黄金提纯中心的账外黄金,杨伟光本人获分黄金4002.06克,其中2000克被其变卖获利40万元,其余2002.06克被监察机关扣押,经鉴定价格为人民币38.68万元。

被指控受贿5笔共239万元

起诉书显示:

2005年春节、中秋节以及2006年2、3月份,杨伟光利用担任公司副总裁的职务便利,先后5次非法收受安宁市某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某人民币共计9万元。

2005年9月,杨伟光利用担任公司总裁的职务便利,聘任和玉红(另案处理)为公司下属康定云矿金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定公司)总经理。2006年2月,杨伟光非法收受和玉红人民币20万元。

同年,杨伟光将康定公司提前考察过某矿业公司的情况,提供给郭远亮,并向郭远亮推荐收购一金矿。后来,在郭远亮收购该金矿过程中,杨伟光同意和玉红安排多名员工协助郭远亮开展矿山收购和生产经营活动,使郭远亮顺利完成收购,该金矿效益也得到明显提升。2007年4月,杨伟光非法收受郭远亮以协调为名义,托和玉红转送的人民币80万元。

2010年12月1日,杨伟光利用担任云南地矿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云南某矿业有限公司经理李某为感谢其帮助提供行业资源信息和公司生产经营中的照顾所送的人民币60万元。

2004年4月,杨伟光利用担任云南地矿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的职务便利,与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签订了矿权转让合同,在合作经营中,何某从中获得巨额利润。2012年,何某为表感谢,向杨伟光送了70万元。

证书显示

他曾获得多项奖和国务院特殊津贴

元江县人民检察院认为:

杨伟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同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

杨伟光在法庭上表示,他对指控罪名没有意见,对他伙同他人侵吞公司生产车间黄金提纯中心的账外账资金453.5万元,分得120万元的指控,表示认可,但对指控的其余事实不认可。

法庭上,辩护人出示杨伟光在工作期间获奖证书,主要证实杨伟光在工作期间表现突出,获得多项奖和国务院特殊津贴,请在量刑时,酌情给予考虑。

杨伟光在做最后陈述时说:“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2005年至2007年期间,我贪污了国有资产,犯了贪污罪,从办案机关调查那一天起,我一直处于非常后悔的状态。虽然我的成长有自身的努力,但是离不开国家和组织的培养。贪污罪的发生,使我走向犯罪的深渊,如果人生有后悔药,我绝对不会做相同的犯罪事情,请求法院在量刑时给我从轻处罚。”

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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