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首例!酒后耍“醉拳”袭警,结果……
掌上曲靖讯近日,市公安局马龙分局依法查处一起暴力袭警的恶性案件,两人被依法批准逮捕,一人被依法取保候审。2019年8月1日23时07分,市公安局马龙分局马鸣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马鸣集镇电信所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停在路边的面包车被一辆行驶的比亚迪轿车撞了,双方发生纠纷,请求处理。民警到达现场后,一名王姓男子称其妻子张某粉是轿车驾驶员,在民警进一步了解中发现同乘人员张某才是轿车驾驶员,其满身酒味,涉嫌酒驾,民警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驾驶员张某拒不配合。在此过程中,同乘人员王某百般阻挠民警执法,并辱骂、用头顶撞民警,民警随即对王某进行控制,这时王某的妻子张某粉从后面用手紧紧勒住民警的脖子进行拖拽,后在群众的帮助下,将三人控制。
案件发生后,马龙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民警维权工作机制,组织分局督察、法制、治安、刑侦大队民警赶到马鸣派出所,将辱骂、殴打民警的王某围、张某、张某粉强制传唤至分局。经审讯,王某围、张某、张某粉对酒后肇事拒不配合民警执法、辱骂、殴打民警致民警受伤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王某围、张某粉因妨害公务罪被依法批准逮捕,张某因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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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规定从重处罚。
胡泽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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