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精简督查考核为基层减负
本报讯日前,陆良县积极响应中央“基层减负年”号召,对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行整改。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该县制定下发了《陆良县关于集中整治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通知》。凡是中央没有明确规定或未经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和创建示范活动一律不得开展。县级开展督查检查,涉及乡(镇、街道)同类事项的合并进行,不再单独组织。目前,县级各部门督查检查事项已由2018年的50余项压缩到20项。
科学制定考核体系。该县对2019年全县各乡(镇、街道)责任制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精简完善,《陆良县2019年乡(镇、街道)综合考核办法》中考核指标由2018年的71项精简到34项,县级层面考核事项减少52.1%;取消年度责任制综合考核体系的集中实地考核项,把狠抓落实、目标考核与督查问责有机结合,强化过程考核,把日常跟踪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结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规定“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县级各部门一律不得开展考核活动”。
严肃督查考核纪律。该县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实地督查检查考核范围及工作人员数量,坚持轻车简从、务求实效。上级到本地的督查检查考核不专门印制接待手册、资料汇编、宣传画册和制作展板,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不增加基层负担,让基层工作“提质”,让基层干部聚精会神抓落实、心无旁骛干事业、为群众做实事。左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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