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曲靖 发表于 2019-9-2 18:13:12

玉溪一女子侮辱聂耳铜像,被行政拘留5日

近日,一名女子因公然侮辱聂耳铜像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2019年8月31日16时许,普某某(女、52岁、昆明晋宁人)在玉溪市红塔区聂耳公园一处聂耳铜像旁一边播放动感音乐,一边围绕聂耳铜像摆弄不雅动作,普某某让人帮其录制视频并通过某视频APP上传到自己的账号,在短时间内视频播放量超过4300次并有超过40条评论,其行为造成了恶劣影响。


相继收到多名网友举报后,玉兴派出所迅速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于31日23时许在红塔区玉河巷一出租房内将普某某查获,并在普某某的手机上发现其组织拍摄并发布的视频,普某某在被查获后对其侮辱聂耳铜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对普某某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责令其删除不雅视频,目前普某某已被送至红塔区拘留所执行拘留。

警方提示:互联网非法外之地,网民在上网时要依法自律,不要做出类似普某某的荒唐行为。对于侮辱革命先烈等违法行为,警方必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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