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新规来了!让虚假宣传无可乘之机
8月2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和《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指南涉及保健食品上市后监管、办法涉及市场准入,政策的出台将给保健食品消费带来里程碑式影响。标注警示语让公众明白消费。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治病,但有的推销人员常常“忽悠”消费者,有的甚至把保健食品吹成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坑老骗老。有消费者反映,保健食品包装上的声明信息不直观、标注位置不醒目、警示作用不强烈,很难引起注意,容易被“忽悠”、被欺骗。现行的保健食品标签管理,虽然要求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但标签上仅仅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而且声明标注的位置和大小也没有具体规定,企业往往把它标注在不显眼的位置,字体也很小,让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的营销行为有了可乘之机。此次发布的《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对企业标签标识内容进行规范指导,特别是对标注警示用语提出明确意见,设置警示区、提高关注度,标注警示语、提高认知度,规定面积大小、提高辨识度。
指南提出,警示区必须设置在最小包装物的主要展示版面上。在标签上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语,将保健食品与药物进行明确区分,提示消费者慎重选用。警示区面积不少于其所在版面的20%。规定印刷字体,提高清晰度。警示用语使用黑体字,让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看得更加清楚。
规范保质期标注避免“找不到”。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中,要求保质期显著标注、容易辨识,但如何标注,规定得不具体。指南要求在产品最小销售包装(容器)上的明显位置清晰标注保质期和生产日期,如果日期标注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的话,应当准确标注所在包装物的具体位置。保质期标注应当与所在位置的背景颜色形成鲜明对比,让消费者容易识别。此外,指南除规定标签上显著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警示用语、保质期外,还对标签标注服务电话、经营场所标注消费提示等也做了详细要求。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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