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儿坑爹”还是“爹坑儿”?
最新消息显示,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之子华融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秦岭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由天津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天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秦岭于去年被查,秦光荣今年5月主动投案。
儿子涉嫌受贿、贪污违法先被查后,父亲后主动投案,可谓一对“好父子”,两个都是大贪官。此事一度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人们自然会想到“儿坑爹”。表面看,确实是这样的;实质上,有什么样的父亲,就有什么样的儿子。但笔者认为,与其说是“儿坑爹”不如说是“爹坑儿”更准确。
一方面,作为父亲对子女的家教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更应该言传身教,以身作则,为子女树立良好的形象和榜样,涵养好家风,让下一代向着好的方面发展,成为好公民,而不仅仅只是父母眼中的“好孩子”。
另一方面,身为领导干部,不论从常识还是党纪政纪要求层面看,严管子女在内的身边人是必须的。先不说父亲有无问题,子女出问题,父亲总脱不了干系。如果父亲本身就存在问题,多半不能指望其发挥榜样的作用,只可能起不良的示范作用,子女有样学样自然不在话下,出问题是难免的。
说到底,不论是秦岭先被查还是秦光荣先投案,都是彻头彻尾的“爹坑儿”。也就是说,是父亲本身存在问题间接导致儿子犯事,父亲注定难逃其责,从“我爸是李刚”到“秦氏父子案”均如此。
对联有云,“忠厚传家久,诗书济世长。”好家风如化雨春风,护着家、护着国。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强调,“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秦氏父子案的发生,无疑再次告诫和提醒各位领导干部,要切实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强化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并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避免“家庭腐败窝案”再次上演。
李万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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