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宣威市委政法委 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宣办发〔2017〕114号)规定,为补充机关空缺岗位,全面履行职责和发挥机构职能作用,中共宣威市委政法委决定面向全国范围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遴选原则和方法
公开遴选公务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遴选范围、人数及岗位
(一)遴选范围
全国范围内各级党政群机关中符合遴选资格条件、在职在编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二)遴选人数及岗位
本次遴选公务员2名,岗位为政法委办公室文秘岗位,具体条件及要求详见《中共宣威市委政法委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报名参加遴选的公务员,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对党忠诚、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严谨细致、求真务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热爱办公室工作,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善于学习、实践、总结,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和操作知识;
3.在职在编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三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 年7月31日),宣威市乡(镇、街道)机关报名人员同时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限法律、法学、政治学、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学、财会专业;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岗位工作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尚在干部任职试用期内的;
5.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遴选公告通过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j.gov.cn)、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w.gov.cn)、宣威市长安网(http://xw.qjzfw.gov.cn/)、云南通?宣威党政客户端、“宣威政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发布。后续各个遴选环节需要公开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有关信息,一律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由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询获取,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不收报名费。如本人确实不能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持本人报名材料及授权委托书报名。
2.报名时间: 2019年8月23日—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云南省宣威市建设东街213号,中共宣威市委政法委政治部。
4.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中共宣威市委政法委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并提交电子版。报名表从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自行下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4)个人近期小1寸免冠证件照3张,并提交用本人姓名命名的同底jpg格式电子版照片;
(5)工作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6)中共宣威市委政法委遴选公务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附件3);
(7)参加遴选人员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附件4);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5. 资格审查:中共宣威市委政法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岗位遴选人数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若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将按比例相应调减拟遴选人数。
(三)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答题时间12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人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不提供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培训班。
2.笔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9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3.笔试准考证:笔试前1天或笔试当天提前1小时持身份证到中共宣威市委政法委四楼政治部领取。
4.笔试成绩:笔试结束5天内,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开发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面试地点。
(四)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考生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按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面试。面试进行现场录音录像,保存至遴选工作结束。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
2.面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9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
4.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
5.考生放弃面试,须提前3天向中共宣威市委政法委提交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缺席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经历业绩评价
参加面试人员确定为经历业绩评价人员。主要评价应试者的学习、工作实绩、奖励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分值设置详见《中共宣威市委政法委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5)。
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经历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纸质1份,附电子版本),经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在落款处签字按手印。
工作经历业绩报告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个人经历、自我评价、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等情况和所负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成效等。属于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
经历业绩评价由5人组成的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实施,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得分与综合成绩一并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以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如遇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中共宣威市委政法委组织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中共宣威市委政法委集体研究决定拟遴选人员,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举报反映或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举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或自动放弃的,可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五、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参加公开遴选的应试人员,应该自觉遵守遴选规定和相关工作程序要求,诚实守信、积极面对、按时参加。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恶意干扰遴选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本次遴选工作由宣威市纪委派驻政法委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74-7162828
遴选咨询电话:0874-7163686
六、未尽事宜,由中共宣威市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中共宣威市委政法委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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