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肥!曲靖一驾驶员躲避检查、酒驾冲卡、刮擦辅警......
8月4日晚,曲靖市马龙区驾驶人施某在曲靖南收费站遇交警检查,面对交警的酒精检测仪,施某接连上演了一场惊险的“闹剧”——躲避检查、酒驾冲卡、刮擦辅警......8月4日,昆曲高速交警在曲靖南收费站开展酒驾整治检查。
21时48分,曲靖市马龙区驾驶员施某驾驶一辆白色吉利小轿车(同车搭乘车主刘某)驶入收费站船岛进入民警设置的查缉区域,执勤交警将快速酒检仪放置于施某面前,同时要求施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快速酒检仪报警,民警要求施某将车熄火,接受检查。
施某不但没有听从民警的检查要求,反而加油冲出查缉区域,在逃跑时车身与正在查验车辆的辅警吴志林刮擦,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带队领导立刻组织民警开展了追缉,通知大队指挥中心对该车的行车轨迹进行追踪,并通过信息查询锁定驾驶员照片和车主信息,同时联系沿线各收费站进行堵截。追缉民警在昆曲高速马龙服务区加油站发现了冲卡车辆,人员已经逃离。
大队随即联系马龙区公安局协助查找车主下落,8月5日1时30分,大队追缉民警与马龙区公安局通泉派出所民警来到车主刘某的公司,未能找到刘某。打其电话,刘某闪烁其词,对民警要见他的要求推三阻四,对民警提出的问题避重就轻,而后就不再接民警的电话。随即,民警找到刘某的同事,请同事代为转达,要求刘某到昆曲大队接受调查。
5日上午刘某接受了调查。当时驾驶云D6Z669车的施某迫于压力,于6日上午到昆曲大队自首,对驾车冲闯公安查缉区域的事实供认不讳。
6日下午,施某因实施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警戒区的违法行为,被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处于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开车上路
不顾及自己的安全也请顾及他人的安全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温馨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来源|新华网、春城晚报,918交通台
编辑丨杨晓
你有什么话要说?你最关心什么?
点击查看以往回应↓↓↓
最新回应·惊!外地人到曲靖设捕鸟网非法狩猎
最新回应·出行必看!曲靖将新开一条公交专线
·市民反映金都国际露天阳台建儿童游乐设施,麒麟区城管局有回应
·市民反映曲靖某村无自来水 过年还要挑水吃?
·曝光!有货运司机借道曲靖某停车场违禁入城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