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150万人将受益
记者从8月5日举行的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获悉,云南省发布了《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行动方案》明确,2019年至2021年,要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150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度培训50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21年底全省技能劳动者总量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25%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30%以上。
据介绍,《实施方案》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让没有技能的劳动者具备一技之长,让技能不足的劳动者实现职业技能提升。
发布会由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田虎青主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厅新闻发言人石丽康出席新闻发布会。
新闻拓展:人社厅人士解读《实施方案》
石丽康从《实施方案》基本情况、主要特点、上半年云南省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三方面进行新闻发布,并就“职业技能培训的大规模的概念是什么?”“大规模培训目标如何确保高质量高标准?”等回答记者提问。省就业局局长宣程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就“培训机构如何参与到技能提升行动中来?”“企业职工如何参加培训享受什么补贴?”等回答记者提问。
3年培训150万人次以上
石丽康介绍,云南省将围绕重点培育产业的需求,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实施方案》明确,2019年至2021年,我省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150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度培训50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21年底全省技能劳动者总量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25%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30%以上。明确补贴对象及就业重点群体哪些人群可获得培训补贴?石丽康表示,《实施方案》明确了补贴对象并根据云南省情况进行细化。主要是突出企业职工重点,突出对重点群体的支持。将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以及云南省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4050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退役军人等就业重点群体纳入补贴性培训政策范围。
三个方面保障资金投入28亿元以上
《实施方案》明确了资金保障。一是财政资金为补贴性资金,用一定比例的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用于培训的资金以及失业保险金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省将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28亿元。二是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三是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
优化培训资源配置 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
如何激发培训主体的积极性呢?云南省就业局局长宣程表示,《实施方案》突出了对企业主体、职业院校以及民办培训机构举行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补助和扶持。企业按计划对职工开展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培训。通过在核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倾斜、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在院校内部分配中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等措施进行激励;鼓励支持社会培训、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职业培训机构达到相应要求的,可直接获得职业资格高级工及以下等级的培训资质。”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在完善培训补贴政策方面,《实施方案》也有更为详尽的规定。特别是对于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转岗职工、残疾人、退役军人,由公共服务机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开展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所需资金实行全额支付。”石丽康介绍,对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云南省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而对于贫困劳动力、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4050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在培训期间,则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同时给予每人每天60元的生活费补贴。此外,《实施方案》还规定将职业道德、工匠精神、质量安全意识、有关法律法规、扫黑除恶、禁毒防艾、环保和健康卫生、就业指导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同时,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家政、养老服务、母婴护理、保安、电工、民族工艺等职业技能培训。
云南网记者 李海球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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